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
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
注:1.专业设置中的主导专业,公路甲级、乙级:(1)—(9)的9个专业;公路丙级:(1)—(3)、(5)、(7)—(9)的7个专业;
特大桥梁:(1)、(3)—(5)、(7)—(9)的7个专业 ;特长隧道:(1)—(3)、(6)—(9)、(11)—(13)的10个专业;
交通工程甲级:(1)、(4)、(7)、(8)、(11)—(13)、(15)—(18)的11个专业;交通工程乙级:(1)、(7)、(8)、(11)、(13)、(17)、(18)的7个专业。
各专业资质中的主导专业均为行业资质的主导专业。
2.申请行业资质的企业,企业业绩需包括本行业全部4个设计类型。
人员业绩的要求为:(5)桥梁专业人员的业绩应满足“特大桥梁”专业资质的要求;(6)隧道专业人员的业绩应满足“特长隧道”专业资质的要求;
(11)—(13)、(15)—(18)专业人员的业绩应满足“交通工程”专业甲级资质的要求;其他专业人员业绩应满足“公路”专业甲级资质要求。
3.公路行业注册人员配备,待相关专业注册执业制度实施后确定。
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
序号 | 建设项目 | 单位 | 大型 | 中型 | 小型 |
1 | 公路 | 公路等级或立交形式 | 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、枢纽型互通式立体交叉及其交通安全设施 | 二级公路及其交通安全设施 | 三级、四级公路及其交通安全、管理、养护等设施 |
2 | 特大桥梁 | 长度或跨径 | 墩高80米以上或单跨跨径150米以上的桥梁 | ||
3 | 特长隧道 | 长度或车道 | 长度大于3000米或横断面3个及以上车道的隧道 | ||
4 | 交通工程 | 公路等级 | 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的监控系统、通信系统、收费系统及管理、养护、服务设施 | 二级公路的收费系统及管理、养护、服务设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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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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